学位答辩

关于开展博士学位论文“三审三改”工作的通知(置顶) 发布时间:2023.03.29

各学院(系):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博士生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博士学位论文质量,规避“问题学位论文”风险,在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论文评审、论文答辩等关键环节全面强化学院的主体责任和导师的主导作用,决定本学期开始开展博士学位论文“三审三改”工作。

一、“一审一改”,严把预答辩质量关

在充分发挥导师对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第一责任人”作用的同时,各学院应加强预答辩工作的统一组织与管理,建立同行专家库,并组织专家群体共同参与预答辩工作,进行内容和形式上的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帮助博士生提高论文质量。对于预答辩未通过的论文,严禁进入正式答辩阶段。学生修改完善论文后,导师及学院应对论文进行把关,填写《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后修改情况审核表》(附件1),作为存档材料予以归档。

二、“二审二改”,严把匿名评阅质量关

全面采取教育部平台匿名评阅机制,保障博士学位论文质量。评阅中获得的专家意见是重要的学术参考,学生在答辩前应参考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于答辩前报送导师及学院审核,以保障学位论文质量。

(一)“重点审核论文”审核流程

在举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结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重点审核论文”(2/3 及以上的评阅专家的评阅得分在 70 分以上且所有专家的评分平均在 70 分以上,论文无抄袭、作假现象,无违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情况):

1.评阅平均分<75(有 2/3及以上的评阅专家的评阅得分在 70 分以上),且>=70分;

2.有一份评阅得分<70。

“重点审核论文”需经导师、专家组及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答辩,审核步骤:学生应参考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并报送导师审核。导师审核通过后,学院应聘请至少2位相关学科专家(须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不得由导师或学生指定专家)进行审核,填写《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后修改情况审核表(重点审核论文)》(见附件2-1)提交答辩委员会参考并作为存档材料予以归档,复印件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查。

(二)其他论文审核流程

对于“重点审核论文”范围以外的所有博士学位论文,在举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学生应参考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并报送导师审核。导师应认真阅读专家意见,指导学生修改,严格审核论文,填写《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后修改情况审核表》(见附件2-2)并作为存档材料予以归档。

三、“三审三改”,严把论文答辩质量关

学院发挥主体责任,严格答辩流程管理,严格执行学校相关办法,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严把答辩“内容”质量关,对不符合学位授予质量标准的论文要坚决不予通过。严管答辩后修改工作,明确导师为第一责任人,督促和指导学生修改论文,填写答辩后修改阶段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审核表》(附件3),作为存档材料予以归档。


附件:

1: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后修改情况审核表.docx

2-1: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后修改情况审核表(重点审核论文).docx

2-2: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后修改情况审核表.docx

3: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审核表.docx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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