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答辩

2023-2024学年第1学期博士生答辩安排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8

各位同学:

下学期的答辩计划即日起开始申报。

有意于下学期参加答辩的同学,请登录微人大的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查看本人培养完成情况,包括各项成绩是否合格、科学研究和学术性创新性成果(以下简称“科研成果”)是否通过等。按照以下时间要求做答辩准备:

1.完成预答辩及论文定稿。按《中国人民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办法》,“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与正式答辩之间应至少间隔一个完整的学期”。按《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暂行规定》,“已完成博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并经审查合格”、“博士学位论文已修改定稿的”同学方可进行预答辩,“一般应在正式提交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两个月前完成论文预答辩”。申请者商博士生导师组织预答辩(建议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后,在腾讯文档中上传预答辩情况表扫描版和专家酬金表(后期由学院统一打卡支付),预答辩具体要求见附件1,按《关于开展博士学位论文“三审三改”工作的通知》要求,预答辩通过后必须完成论文改进并经预答辩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下学期论文答辩。

2.答辩意向采集、培养完成情况初审(至9月7日16:00前)。

符合基本要求的博士生须在线提交:

【腾讯文档】劳动人事学院2023-2024(第1学期)答辩信息采集

https://docs.qq.com/form/page/DZHVXSWduakhWeVBB

开学至9月7日,申请者提交以下纸版材料原件:培养材料2套、预答辩情况表1份《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后修改情况审核表》1份至教学管理办公室(可代交,签字处只可手签、不允许贴签名图片),其中培养材料包括:培养材料封面、基本情况表、个人培养计划、成绩单、科研情况表(以上表格从学生系统中下载打印、贴好照片,需要导师和系主任签字的地方自行找其手签。学生登记科研成果路径:微人大->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培养管理->科研成果登记,打印在读期间科研和奖励情况统计表路径:学生信息->培养材料打印),同时提交科研成果的原件(发表的外文论文无刊物原件的,需打印网页首页截图;其中中文刊物审完当面退还)。初审通过的,加入答辩通知群。

3.培养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复审

培养材料收齐后,按研究生院培养办要求集中报审,申请人须配合提供有关补充材料,因复审不畅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答辩申请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答辩申请(2023年9月20日11:00前)。收到研究生院复审通过的通知后,申请人及时在微人大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学位管理答辩申请中提交答辩申请及论文定稿。导师审核学位论文并签署《答辩申请报告书》,及时交教学管理办公室,学院根据导师推荐意见审核答辩申请并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查重)。逾期视为放弃本轮答辩申请资格。学校封库截止后一律不再增补答辩申请。

学位论文定稿用于学术不端检测和论文送审(教育部学位中心质量监测服务平台)。

(1)学位论文撰写和印制应符合《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写作规范》和《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及其摘要的撰写和印制要求》(撰写和印制要求见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s.ruc.edu.cn/info/1025/1295.htm,写作规范见研究生手册https://grs.ruc.edu.cn/gzzd/yjssc.htm)。

(2)学位论文使用匿名评审论文封面,不加“声明”、“致谢”页等。

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阅要求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https://grs.ruc.edu.cn/info/1025/1704.htm。

(3)学术不端检测的重复率须≤10%,查重仅一次机会。查重时会去除本人文献,不计入重复率。


注意:上述材料为归档材料,均需原件,签字处只可手签,不允许贴签名图片。

请按照时间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材料(纸版材料及电子信息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答辩。后续事宜另行通知(可参考附件4.2022年同期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联系方式:ruckt@ruc.edu.cn,010-62515531,求是楼北103办公室



附件1:

1-1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规定.docx
1-2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后修改情况审核表.docx


附件2:

专家酬金表.xlsx


附件3:

系统操作手册


附件4:

2022年同期学校答辩工作安排.docx


劳动人事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