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活动
人力资源管理半月谈
劳动人事学院人力资源管理系2021年春季学期半月谈学术论坛(第98期)于2021年12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00至16:00,通过腾讯会议的线上会议室顺利开展。来自法国IESEG School of Management的郭杨助理教授分享了她的最新研究“工作场所的不文明行为经历:结构效度和逻辑关系网(nomological network)的元分析”。本次学术论坛由劳动人事学院陈雯助理教授主持,劳动人事学院王青副教授、骆南峰副教授,李海蓉助理教授,冯雯助理教授,以及近三十位博士生和硕士生参与了线上的讲座和讨论环节。
尽管工作场所的不文明行为(Incivility)在过去的二十年内已经受到学界的大量关注,但是对于这一构念的效度,尤其是在与其他相近的构念(如排斥行为、辱虐行为等)相比较的情况下,学界的认知依然是含混不清的。同时,现有研究更多的关注于不文明行为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却缺乏对个体经历不文明遭遇的前因的直接研究,使得学界对于该构念的逻辑关系网缺乏完整的理解。为了弥补这些不足,郭老师的研究基于105个独立研究的51008个员工样本,通过运用 Schmidt and Hunter的随机效度区分方法,测量了这一概念的可靠性、区分效度、聚合效度以及增量效度, 从而验证了不文明行为这个构念的结构效度。与此同时,该研究摒弃了传统的“受害者(victim)”视角,而是从“加害者(perpetrator)”的视角来系统地研究了经历到的不文明行为的前因机制,证明了人口统计学变量(性别,种族,职级,司龄), 人格特质(宜人性, 责任心, 神经质, 消极情绪,自尊),以及情境因素(感知到的不文明氛围和社会支持氛围)是不文明行为经历的重要前因变量。
在讨论环节,参与讲座的老师和同学们纷纷提问,带来了很多精彩的探讨。例如,骆南峰老师提出,不文明行为这个概念的内涵是否可以有一定程度的扩展和深化,以及元分析是否可以关注跨文化的视角;陈雯老师对不文明行为的定义提问,例如相较于日积月累的遭遇不文明行为,偶然发生的不文明行为是否也隶属于这个领域范畴,是否回到遭遇者产生更大的影响,并探讨了如何通过实验法与经验取样法进一步推动该构念的研究;李海蓉老师则提出,为什么在研究人格特这一前因时,没有包含大五人格中的开放性(openness)对于不文明行为的影响。参与的同学们的提问也体现了非常深刻的思考。例如我院硕士尹哲辰同学提出,既然本研究是基于加害者的视角, 为什么在探究不文明行为的前因时还是聚焦于受害者的特征,而非加害者的特质?并就此提出自己的一些构想;博士生胡丽娜同学则从法律视角提出对于工作场所的不文明行为的法律法规等顶层设计;博士栾宇翔同学则从整个元分析领域角度,与郭老师就元分析的合适选题以及在投稿时遇到的审稿问题做交流。郭老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细致清晰的回答,也赞扬了劳动人事学院同学们对于研究的热情、洞察力与学术潜力,并鼓励同学们不惧困难,在学术道路上勇敢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