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申硕
一、学科简介与研究方向
中国人民大学(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新型正规大学,直属于教育部,被誉为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高等教育领域的一面旗帜。学校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首批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成立于1983年,由中国人民大学与原国家劳动人事部联合创办;2000年隶属关系归为中国人民大学。
在四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劳动人事学院创造了若干个“第一”:
1993年在全国率先将人事管理专业改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1994年设立全国第一个劳动经济学博士点并首次招收博士生。
2003年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成为全国唯一拥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培养体系的学科。
2021年成为全国唯一获批“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学院。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样化人才的需要,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效能,促进继续教育事业的发展,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接受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依托本院的学科优势和特色,致力于为各级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及个人的能力建设服务,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输送全面、专业的应用型人才。
本学科专业主要研究方向包括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领导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
二、培养目标
培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具有国家使命感和社会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具有人文情怀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高水平的人力资源管理创新人才。
本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应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深入理解人力资源管理学科的发展现状与未来趋势,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具有独立胜任人力资源管理、组织发展、人才战略规划、员工关系管理、咨询服务及相关领域的研究、教学、管理和行政工作。
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的在职人员;
2.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已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者无年限要求。
四、资料审核
1.要求的材料
申请人下载《中国人民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登记表》(附件1),填写完整后将表格电子文件发送rendahr2025@126.com(邮件主题为“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请人姓名”)。
注: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每年分批次集中受理申请,具体时间请以学校发布的通知为准。我们欢迎申请人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并随时提交至劳动人事学院,我院全年均可接收申请材料。
2.资格审核及材料提交
学院对申请者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审核通过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人民大学接受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登记表》(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的原件、扫描件);
(2) 本科学历、学位证明(原件扫描件、复印件),本科学历、学位查询报告(电子版、复印件);
(3) 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复印件(正反面扫描、复印在同页);
(4) 免冠白底照片 (1寸,纸质版、电子版);
(5) 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它成果(扫描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rendahr2025@126.com,纸质资料统一快递至人力资源与领导力开发中心。
如发现政治审查不合格,材料或个人信息不真实等弄虚作假现象的将取消申请人资格。
五、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所属学科门类
六、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考试科目一览
七、申硕流程及学位论文、学位申请相关工作
1.资格要求
学员须满足我院规定的在职人员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条件(附后)。
2.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流程
(1)完成知识储备:
申请人员须具备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基础知识、技能和素质能力。
提示:推荐在职学习,接受在职课程培训班系统培训,该班集中授课教学,时间1-1.5年,平均每月安排约2个周末集中授课,采取线下面授与线上同步教学的方式,面向全国学员开放。线下面授地点为中国人民大学,位于北京市海淀区。
(2)考试阶段:
学习过程中即可申办申硕考试资格证,考试资格证有效期4年,需要在4年内通过所有考试。
(3)论文申请答辩阶段:
所有考试都通过后,自通过的最后一门考试时间起,一年内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定稿,提出论文答辩申请,在论文提交后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通过论文答辩获得硕士学位证。
申请人在学院办理答辩和申请学位手续,答辩、申请的时间为每年两次,分别是每年的4月和10月(具体以学校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须发表与申请学位学科专业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等创新新成果,详见附件2《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同等学力申硕学员科研成果承诺书》要求。
八、收费标准
(1)考试费用:同等学力国家统考100元/门,学校课程考试250元/门,根据不同专业方向考试总费用在4150元至4400元之间。
(2)论文答辩费:申硕相关费用为6500元。
注:以上费用仅适用于当前期次,未来各项费用以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当期费用管理规定为准。
九、学位证书
硕士学位证:提交申办申硕考试资格证,通过所有考试后参加论文答辩,答辩通过授予硕士学位,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获取学位一样。
学位证书如下图所示:
十、其他
同等学力人员自行解决住宿,在校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校纪校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者通报其所在工作单位,严重者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
十一、报名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人力资源与领导力开发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求是楼一层
联系人:王老师 010-62513424、13683218783(微信同号)
刘老师 010-62511305、13784357231(微信同号)
附件:1.中国人民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登记表.docx 2.创新性成果承诺书.pdf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接受在职人员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认定暂行办法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中国人民大学接受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办法》(2020-2021学年校政字53号)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含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方向、领导力发展方向、社会保障方向、职业开发与管理方向、人力资源服务业方向)、劳动经济学专业、社会保障专业、劳动关系专业,可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第三条 学院接受在职人员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认定条件
(一)符合《中国人民大学接受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办法》(2020-2021学年校政字53号)中第六条所要求的同等学力人员资格认定的基本条件前三项。
(二)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1、正式参加我院与申请硕士学位学科专业相关的系统培训(如在职课程培训班或同类别项目),学制为1年及以上,经考核评估,达到与我院相同专业在校研究生同等的知识水平与科研能力;
2、在国内世界一流高校或海外同水平名校接受过申请硕士学位专业完整的课程体系培训,同时在申请硕士学位专业领域高水平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学术论文,发表署名必须为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通讯作者仅限国际期刊,如有多名通讯作者则必须为第一通讯作者),并经申请专业教师组成的面试小组面试通过;
3、在申请硕士学位专业领域高水平期刊上发表至少2篇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学术论文,发表署名必须为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通讯作者仅限国际期刊,如有多名通讯作者则必须为第一通讯作者),并经申请专业教师组成的面试小组面试通过。
第四条 学院接受在职人员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认定程序
(一)申请人员提供相应材料,包括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院上述资格认定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学院对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核,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
(三)学院通过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进行审核,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予以认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第五条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需通过申请学科专业的学校学位课程考试,相关考试科目以当年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为参考。
第六条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应按我校财务处规定的标准交纳各项费用。如逾期不缴纳,取消本次申请资格。
第七条 在整个申请学位过程中,凡发现申请人员有舞弊、弄虚作假或其他行为不端的,取消其申请资格,我院不再接受其申请。
第八条 学院原则上接受在职人员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认定次数为一次。为鼓励终身学习,如果在职人员参加由劳动人事学院认可的、与所申请硕士学位学科专业相关的培训班学习并通过考核后,可再次申请资格认定。
第九条 本暂行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相关内容由劳动人事学院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或学校政策调整,将依据调整后的政策进行重新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