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培养

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申请延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0

各位同学:

接学校研究生院通知, 本学期延期手续开始办理。学校规定延期手续每半年办理一次,每次延半年。请阅读附件通知,按要求及时完成申请。

符合条件申请办理延期的同学,即日起至12月27日前在线完成提交。延期申请须由研究生本人提出,学生在申请前须认真阅读提示信息,需要申请延期的研究生须填写《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附件一),国际学生可使用附件二,经本人导师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表上传至本人系统。导师签字可以使用电子版签名或微信/邮件同意截图

注:上传方法见附件三使用手册。系统操作路径:微人大->校务->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我的延期申请。

望相互转告。


附:工作要求

(一)具有本校学籍的、学籍状态为“在学”或“在学(延期毕业)”的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其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培养环节,或者有培养环节考核未达到要求,可以申请延长学习年限。

(二)申请延长学习年限者,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所在培养单位批准,报研究生院审批。

    (三)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可延长至5年;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可延长至8年。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应在7年内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开题和论文写作,若导师认为其论文未达到相应学位论文水平不予推荐,或者学位论文评阅未通过,培养单位批准延期答辩的,可以申请适当延长学习年限,每次延长学习年限半年。学习年限于本学期已满7年的博士生申请进入第8年时,须已完成论文开题,且学位论文初稿已经完成。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方式:ruckt@ruc.edu.cn


劳动人事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2022年12月20日


附件一:《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docx

附件二:英文版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docx

附件三:延期申请功能使用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