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招生信息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于2021年10月26日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学位[2021]16号),国家批准的首个HR专业硕士落户我院。我院设立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专业硕士,有利于将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和技术同我国人才强国战略等实现有机结合,培养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管理人才和未来领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为推动项目的顺利开展,专业学位办公室进行了校内外的广泛调研,走访了校内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以线上或其他方式对校内的法学院、经济学院、新闻学院、财金学院等数十个院系以及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航天航空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中山大学岭南学院、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等国内知名高校进行了深入调研。在借鉴相关院系专业硕士办学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了《劳动人事学院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专业硕士办学方案(讨论稿)》。该讨论稿对我院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专业硕士办学学习形式、招生方式、培养方案等提出了具体操作意见。
依据讨论稿中的意见,2023年3-5月,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联合各系系主任起草制定了《劳动人事学院攻读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征求意见稿)》,随后以多种形式向全院专任教师进行了一对一意见征询,有40余位老师积极参与,热情反馈,提出了详细的修改意见或建议,专业学位办公室据此对培养方案进行了多轮完善优化,在各系系主任的润色和把关下,最终形成《劳动人事学院攻读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草案)》。该方案突出了课程体系的前沿性、实践性和系统性,体现了全院师资共同参与的特点。与此同时,专业学位办公室还组织起草了《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行业导师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劳动人事学院专业学位硕士工作小组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规章制度,并将在近期展开全面的意见征集。
学院根据学校研究生院的统一部署,于近日正式启动2024年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全日制专业硕士项目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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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