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招生信息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中国人民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的有关规定,现将劳动人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公示如下:
一、学术学位
专业名称 |
政治 |
外语 |
专业一 |
专业二 |
总分 |
劳动经济学 [020207] |
55 |
55 |
90 |
90 |
367 |
劳动关系学 [0301J3] |
55 |
55 |
90 |
90 |
384 |
人力资源管理 [1202Z1] |
55 |
55 |
90 |
90 |
355 |
社会保障 [120404] |
55 |
55 |
90 |
90 |
378 |
二、专项计划
各类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按照学校复试基本要求执行。
三、加分项目材料提交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3月22日上午10点前向我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请将材料扫描为PDF格式文件,并发送至lrsszs@ruc.edu.cn,邮件名为“考生编号+姓名+专业+加分项目名”。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核实考生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