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招生信息
各位硕士生:
现开展2023-2024学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
一、工作安排
1.提交报名材料:2023年11月9日至11月24日10:00;
2.学院组织考核: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1日。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同学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一概不再受理。要求详见原通知。
二、申请材料
1.《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版)
填写学生本人行数据。
2.《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认定考查表》一式两份(纸质版)
其中学院考核记录、考核意见空置不填。
3.需提交的附件材料
(1)有公开发表科研成果者(不含录用函的情况),申请者须实际提交在研期间本学科专业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的论文原件或国际会议上被接受的论文原件1篇,并在目录中标识出作者。
(2)无公开发表科研成果者(含有录用函情况):须实际提交1篇本学科专业的学术论文,每篇论文必须附上本专业2名正教授(含导师,副教授导师不可以)针对该论文填写的《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论文评阅表》。
(3)研究生外语成绩(英语六级)证明复印件(原件当面审核即退)。此外,无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或六级成绩小于430分数者,可出具通过相同资质的其他外语水平考试的合格成绩单。
注:按档案管理要求,所有材料签字处均需亲笔手签,严禁贴签名照片等不规范形式。
联系人:黄老师 010-62515531(求是楼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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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2023-2024学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教学管理办公室
2023年11月9日
关于2023-2024学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
为了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拓宽优秀博士研究生生源渠道,现组织开展本年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请各学院(系)严格按照要求,组织本单位硕士研究生进行申报,开展选拔工作。具体注意事项和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培养单位
凡实行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学院,需具备较为完整的培养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经验;原则上应完整培养一届博士生;有较为雄厚的师资队伍,至少有3名以上在岗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二)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应为该博士点招收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硕士期间课程学习成绩优良,总学分绩原则上大于3.3,无不及格记录,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原则上高于(含)430分,或通过了相同资质的其他外语水平考试;已从事过一定科研活动,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科研潜力;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不得申请:
1.定向培养的;
2.同等学力;
3.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坚持学习的;
4.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二、选拔程序和要求
(一)选拔程序
采取“学生申请—导师推荐—专家评审(仅针对无科研成果的申请人)—学院考核—学校审核”的方式进行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遴选结果须经学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对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
各学院(系)应对学生提交的科研成果或学术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查。
(二)选拔时间
硕士两年制专业在第二学年选拔;硕士三年制专业在第二学年或第三学年选拔,具体由学院依据学科特点确定。
(三)基本选拔标准
在选拔过程中,对于在本学科领域从事了一定的科研活动的学生,需提供科研成果(如学术论文在国际会议上被接受或在本学科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没有取得科研成果的(没有在本学科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需要在导师推荐的基础上,提供1-2篇学术论文,由本专业两名教授(含导师)评审,一致认为具有科研能力和博士培养条件后可接受学院(系)考核。
三、填报要求(略)
重要提示:
1.硕博连读研究生,完成硕士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可自愿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的写作、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硕士学位时间应在硕士培养阶段,转为博士身份后,将不能再进行申请。
2.各学院要统筹考虑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合理分配“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本科直博等不同招生方式的招生计划。
最终被确定作为硕博连读培养的研究生人数(硕士研究生入学第四学期最终考核认定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博士点当年所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人数的20%,且占用学院博士生招生总计划数。
3.凡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其下一年度的博士生招生名额相应核减。
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