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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劳动人事学院博士学位论文开题须知 发布时间:2025.11.07

劳动人事学院博士生开题工作依据《中国人民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办法》(参见研究生手册)、《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细则》(链接:http://slhr.ruc.edu.cn/rcpy/bs/gzzd_bs/b519a111eff84e879f845bd24f459493.htm)执行。

一、申请条件

1.学科综合考试通过;

2.完成培养方案关于开题报告前课程和学分要求;

3.完成培养方案及导师指定的开题前的科研训练计划要求;

4.导师同意开题申请。

二、开题报告的时间

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合格后可进入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阶段。开题报告一般安排在每学期期末。为保证学位论文写作及答辩质量,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与正式答辩之间应至少间隔一个完整的学期

三、开题信息公示

申请人须在“微人大-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上填写开题申请信息上传《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打印《中国人民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开题报告审核表》(以下简称《开题报告审核表》)2份。导师在2份开题审核表上签字确认同意后,连同开题报告递交本专业所在系系主任。各系审核学生开题申请,原则上不得为单个博士生单独组织开题。

开题申请经所在系确认同意后,申请人须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提交《开题报告审核表》(导师已签字的扫描版)《劳动人事学院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信息公示表》(WORD电子版,见附件1)上传至以下链接进行学院官网公示:

https://doc.weixin.qq.com/forms/AAwAcgc5AAwAUkA4QZ-AH8CNNhjyp0hLf

各位博士生按公示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开题,如因个人原因错过,后果自负。

四、开题委员会组成、开题报告要求及开题报告会程序

开题委员会组成、开题报告要求参见《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细则》(http://slhr.ruc.edu.cn/rcpy/bs/gzzd_bs/d8634c3440f147e3bd027b6d2ce38175.htm)。

五、开题报告材料的备案和管理

开题报告通过后,博士生本人须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上完善专家组信息,上传《开题报告审核表》扫描版、《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记录电子版后完成系统提交,按细则要求将完善后的纸版材料于月底最后一周工作日内交求是楼103博士生教务秘书处集中受理。详见《劳动人事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细则》第二部分。

学院在接收开题材料时将对上述申请条件进行复核,不符合上述条件者提交的开题存档材料视为无效。

纸质版《开题报告审核表》(2份)和开题报告记录(1份)统一交学院博士生教务秘书暂存。博士生毕业时《开题审核表》一份存学校科技档案,一份存入学生人事档案。开题报告记录由学院留存至该届学生毕业。

六、开题报告成绩录入后如需修改论文题目的注意事项

请同学们务必注意,原则上已经登记开题通过的论文题目应与后续各环节(包括预答辩、答辩申请、匿名评阅、正式答辩)的论文题目一致。如后续研究中,涉及需要更改论文题目的情况,请参照如下处理方式或咨询博士教务秘书:

1.论文题目的改变,影响了论文的研究问题、研究对象、研究方向、核心逻辑等关键因素,则必须在更改题目的学期尽快重新申请开题,以免影响后续毕业时间。

2.论文题目的改变,不影响论文的研究问题、研究对象、研究方向、核心逻辑等关键因素,只涉及文字微调或副标题变更,则需要提交《劳动人事学院博士研究生论文题目修改情况说明》(附件3),附在预答辩申请表或答辩申请表首页。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62515531

电子信箱:20210043@ruc.edu.cn

 

附件:

1.劳动人事学院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信息公示表

2.博士生培养事务专家酬金表

3.劳动人事学院博士研究生论文题目修改情况说明


 

劳动人事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