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

劳动人事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12.29

本科毕业论文是学生本科阶段的综合学业成果,是对应届本科毕业生所学基本理论、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检验,也是本科生毕业、获得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加强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工作,旨在提高本科生基本学术规范和基本学术素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高校加强培养过程管理、把好毕业出口质量关。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负责本科生培养、学生工作分管领导,系主任、班主任和教务秘书等教师代表。学院院长担任工作小组组长,主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担任执行组长。

二、毕业论文基本要求

学生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毕业论文,在三年专业学习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兴趣和指导教师的意见,选择研究方向与题目。论文应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搜集资料,独立思考,提出个性化的学术见解,毕业论文正文字数原则上10000字左右,鼓励篇幅在12000字以上,留学生要求与国内学生一致。学生必须坚守学术底线,严禁抄袭或剽窃他人作品。

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原则上按《学位论文编写规则(GB/T 7713.1-2006)》《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15)》相关要求执行。如国家有关标准有更新,按更新后的标准执行。

三、论文指导

1.导师选择

指导教师应为我校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每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5人。

2.论文选题

指导教师应结合自身研究领域、学生学习兴趣,认真负责地帮助学生分析论文选题,指导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科学、合理地确定论文题目。

学生的论文选题须在本专业范围之内;指导教师可划定论文题目的参考范围,学生也可自己确定题目,但需符合专业要求,经过指导教师同意。论文题目确定以后,应尽量保持不变。

3.写作过程

指导教师应督促学生根据选题认真构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写作提纲,并严格审查、修改。特别强调,对每位学生上交的论文提纲,指导教师须严格审查修改,才能允许学生能进行论文初稿的写作。

在论文写作过程中,指导教师应对学生进行至少5次以上的单独指导,随时帮助学生解决论文写作过程中的困难。(建议至少为:题目确定、提纲修改、一稿、二稿、定稿5次充分沟通与交换意见),并保留指导记录备查。

四、推荐答辩与成绩评定

1.推荐答辩

指导教师同意学生的论文可以参加答辩之后,学院先对论文进行学术规范审核,包括查重和写作要求检查。之后按照已制定的《劳动人事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答辩流程》,组织应届毕业生全员毕业论文答辩。

2.成绩评定

论文答辩是毕业论文写作的重要环节,答辩委员根据学生的答辩情况给出毕业论文成绩以及详细的答辩意见。每个答辩小组成员不少于三人,由政治立场坚定的讲师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担任。答辩小组组长由政治立场坚定、工作负责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担任。本科毕业论文成绩按等级制计分,得A(90分)及以上的学生不超过当年毕业论文总数的30%,如果学生第一次答辩没有获得通过,学生应与指导教师充分沟通,找出问题,积极修改,完成第二次论文答辩。

3.评优

论文特别优秀者将由答辩委员会推荐,并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小组按照不超过当年毕业论文总数5%的比例, 推荐参加“中国人民大学优秀本科毕业论文”的评选。

五、质量监控及存档

1.学院督促指导教师按要求完成毕业论文指导工作并填写指导手册;在第八学期组织不少于2次的过程检查。对于不按要求撰写论文的,采用限期修改、延期答辩等举措,及时发现和纠正不符合学术规范的情况。

配合学校做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相关工作。对于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由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小组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的相应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2.对经过答辩修改后的毕业论文终稿,须经指导教师签字、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小组审核确认方可存档。根据教务处和图书馆的通知要求,组织毕业生向图书馆提交毕业论文电子版,组织学生将毕业论文和指导手册纸质版打印装订,送交图书馆归档。